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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40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25号)和我校《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科办发201739)的文件要求,决定对2017年立项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资助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流程

 

(一)项目组自查。项目组及指导教师对本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递交学院检查。

 

(二)学院检查。各学院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组提交学校验收。

 

(三)学校验收。

 

1.自述。各项目组以幻灯片形式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陈述,每组不超过4分钟,自述主要介绍以下内容:

 

1成果展示:各项目组现场演示研究成果

 

2结题陈述:各项目组讲解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研究结论等

 

2.答辩。评委老师针对自述及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询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进行回答。

 

三、验收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和《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各一份。

 

2.所有成果资料。① 实验装置、产品、科技发明制作模型、图纸、软件(网站设计)等实物,若成果不易移动,需录制现场演示视频;② 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说明书、文档、设计说明书等,须提交正式发表的原件的复印件;全部复印件统一装订于结题报告正文后。

 

3.以上相关纸质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档,电子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编号+结题验收表,学院+项目编号+结题报告,学院+项目编号+论文,学院+项目编号+产品设计说明书等。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需扫描原件作为电子版资料。

 

(二)验收要求:原则上应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的全部预期目标,有实物、软件、报告、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等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需携带研究成果参加结题验收,自述及答辩应态度端正、着装整洁,无故不参加者不得结题且不能延期,并需缴回研究经费,提交学校处理。

 

(二)验收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5316点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至544042749@qq.com

 

联系人:王晓璐,田俊峰    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3.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提纲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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