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安全防护应急能力,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结合2023年教育系统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将在全校开展第二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就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筑牢安全意识,力行实验规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24日

三、活动安排

1.实验室安全技术专家聘任

召开实验室安全技术专家聘任会,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技术保障,提升实验室安全防治水平。

2.实验室安全宣传展览活动

(1)在各校园巡回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展览活动,宣传实验室安全文化,向师生通报各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进行警示教育。

(2)开展气瓶安全知识展览活动,切实增强师生气瓶安全使用和应急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3.实验室安全讲座

邀请校内外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举办实验室安全大讲堂活动,在实验室防火用电、实验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危化品的使用与管理、实验室安全逃生等方面分享经验。(具体安排通过校内通知发布)

4.消防演练活动

邀请专家对实验室的操作人员进行实验室消防演练活动,普及灭火器使用步骤、实验室灭火知识,开展灭火器使用和化学品火灾灭火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和应对突发实验室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

5.交流活动

组织各学院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经验分享,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共同提高。

四、各单位、各相关部门活动

1.丰富形式,注重宣传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学院宣传栏、电子屏幕等方式对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使广大师生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实验操作习惯。

2.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

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推进专业实验室准入制度及科研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各单位实验教师、研究生导师、实验室管理人员等安全责任人要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为本科生、研究生上好实验室安全知识第一课。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督导检查

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各相关部门组织专人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对秋冬季节实验室防火通风、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全流程管理、实验气瓶的放置、实验室水电安全、实验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4.其他活动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自行组织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实验室操作规程比拼、实验室微生活VLOG比赛等活动。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推进“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做到实效。

2.活动期间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电子版发至邮箱544042749@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20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版权所有: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