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要求,杜绝不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各学院要加强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巡查专班,责任落实到人,即日起至10月31日对各类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学科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坚持把排查、整改、除患作为实验室巡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营造良好的校园实验室安全环境氛围。
二、根据检查存在的隐患坚决落实整改。各学院(部)、相关部门,按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要求,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进行自查,结合9月28日和9月29日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所属学院(部)应落实使用人,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学生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对涉及易燃易爆等关键实验操作环节,必须经指导老师严格审核把关。
四、凡进出实验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管理和规定,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和签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切实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及疫情防控落到实处。
五、对具有实验功能的教师工作室,各学院(部)、相关单位应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西科办发[2021]19号)加强其安全监管。
六、假期期间施工的新建实验室,各类实验室装修、改造、维修、调试等,均需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烟火等不安全隐患的出现。
请各学院(部)、相关部门将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临潼校区骊山校园综合楼322-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附件2: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