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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22630日前,学校招标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和工程)已完成验收,按合同约定应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对所属采购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填报《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清理排查表》,并尽快通知各供应商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请各单位、各部门按合同约定持验收单复印件及退还保证金申请尽快前往财务处(71819日在骊山校园;19日后在雁塔校区北院)办理退还手续。

二、对于无故不办理退还手续的项目,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统一上报并上缴国库。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2721日前,将梳理出的表格(附件)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8395937@qq.com

国资处联系人:王爱学 ;联系电话:13609243561

财务处联系人:祝菊锋 ;联系电话:13772008336

附件:《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清理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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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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