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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要求,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和部门应对假期期间使用的各类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实验人员(包括导师、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操作、疫情防控等有关责任和规定。

二、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各学院(部)、相关监管二级责任部门,应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杜绝试剂药品、危险废弃物泄露和流失等违规现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需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所属学院(部)应落实使用人,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学生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对涉及易燃易爆等关键实验操作环节,必须经指导老师严格审核把关)。

四、凡进出实验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管理和规定,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和签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切实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及疫情防控落到实处。

五、对具有实验功能的教师工作室,各学院(部)、相关单位应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西科办发[2021]19号)加强其安全监管。

六、假期期间施工的新建实验室,各类实验室装修、改造、维修、调试等,均需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烟火等不安全隐患的出现。

请各学院(部)、相关部门将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于2021年9月30日16:00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218室)。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6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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