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40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25号)和我校《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科办发〔2017〕39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对2017年立项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资助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流程
(一)项目组自查。项目组及指导教师对本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递交学院检查。
(二)学院检查。各学院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组提交学校验收。
(三)学校验收。
1.自述。各项目组以幻灯片形式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陈述,每组不超过4分钟,自述主要介绍以下内容:
(1)成果展示:各项目组现场演示研究成果。
(2)结题陈述:各项目组讲解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研究结论等。
2.答辩。评委老师针对自述及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询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进行回答。
三、验收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和《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各一份。
2.所有成果资料。① 实验装置、产品、科技发明制作模型、图纸、软件(网站设计)等实物,若成果不易移动,需录制现场演示视频;② 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说明书、文档、设计说明书等,须提交正式发表的原件的复印件;全部复印件统一装订于结题报告正文后。
3.以上相关纸质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档,电子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编号+结题验收表,学院+项目编号+结题报告,学院+项目编号+论文,学院+项目编号+产品设计说明书等。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需扫描原件作为电子版资料。
(二)验收要求:原则上应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的全部预期目标,有实物、软件、报告、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等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需携带研究成果参加结题验收,自述及答辩应态度端正、着装整洁,无故不参加者不得结题且不能延期,并需缴回研究经费,提交学校处理。
(二)验收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5月3日16点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至544042749@qq.com。
联系人:王晓璐,田俊峰 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3.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提纲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