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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决定立项资助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所有在册本科学生均可申报。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负责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鼓励团队申报和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学生可自主设计研究题目或在教师指导下选择研究方向,项目应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研究、模拟、实践为主要手段,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鼓励创新创业与思想政治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项目运行时间为1-2年,项目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主要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纵向课题或较大横向课题的研究工作。每个项目应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个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学校导师外,还应配备一名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高级咨询师、投资经理、曾经成功创办过企业或正在创办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丰富创业实践经历的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请。学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一份)经指导教师审核交学院初审,申报表见附件,除封面外均双面打印。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应另附《商业策划书》。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并将同意申报的项目汇总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立项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评审后一周内对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四、上交材料

各学院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4:00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纸质)统一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544042749@qq.com。立项答辩(需做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晓璐 田俊峰

联系电话:83856290

QQ群号:630629673(每个项目组限一人进群)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3月15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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