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秘发〔2015〕1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二、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各学院(部)放假前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杜绝试剂药品、危险废弃物泄露和流失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实验室安全。
请各单位将安全自查报告于2015年4月3日12: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临潼校区行政楼218室)。
联系人:田俊峰,王晓璐 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清明节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