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函〔2013〕29号
关于核对2013-2014第一学期
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2013-2014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实验教学、实验准备、实验室开放和实验室建设等相关工作量。
二、工作安排
1.各实验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对表》和《西安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效果分析表》并汇总。
2.各学院(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12月2日前将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214),电子版发至dengxiaofei1983@qq.com。
三、核对要求
1.以教学计划为依据,核对中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和开课学时;若需更改,请在“核对”列中标明,勿改动原表格数据。
2.实验教学效果分析表作为核算依据,实验课程结束的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并交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上半年工作量无需重复申报,上半年漏报的工作量,可计入下半年工作量统一计算。
4.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应从实际工作出发,根据实验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核对。
联系人:张旭东、邓晓菲 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对表填写说明
2.西安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对表
3.西安科技大学实验教学效果分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