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函〔2013〕20号
关于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确保平安度过中秋节及国庆节假期,切实加强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购置、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规范使用手续,杜绝试剂药品泄露、流失等违规现象;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严禁乱排乱倒等;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
三、加强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
四、放假前认真自查实验室。请各单位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将自查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于2013年9月18日12: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214室)。
联系人:邓晓菲,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中秋及国庆节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