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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8

                                          实管发〔2012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近期校园内出现随意丢弃实验室危险物品等行为,威胁校园安全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西科发[2003]95号),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请各学院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学习《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渣、废液)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上课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危险物品、危险环节、废弃物处理等安全教育,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

二、落实实验室危险物品监管责任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危险物品领用制,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监管,严防危险物品流出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妥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由指定环保公司统一处理,一般废弃物由实验室装袋后运送到垃圾场,严禁将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合、随意倾倒等行为。

四、加强实验室危险项目管理

进一步加强爆炸燃烧、机械加工、高温高压等危险项目管理,明确安全警示,落实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实验教学安全。

请各学院认真自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各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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