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发〔2011〕2号
关于开展2011年寒假前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办秘发〔2011〕2号)及《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办秘发〔2011〕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及教学场馆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寒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等单位联合对各学院所属实验室及其它教学场馆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实验管理部门放假前要组织安全教育和大扫除,做好人员寒假期间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盖好仪器罩,确保开学后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二、各单位所属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假期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对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所属实验室要加强对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废弃物的保管及处理工作,杜绝危险品泄漏、失窃、污染等事件;对存放特控药品、物资及贵重精密仪器的库房、实验室做好安保计划,加贴封条,由专人定期检查。
四、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关好窗户、锁好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批,并加强使用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在实验室住宿、违章使用电器等行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保卫处将于1月12日上午(雁塔校区),13日上午(临潼校区)对两校区实验室、体育场馆进行安全检查,各实验室人员做好隐患排除工作,务必按时到岗。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