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办秘发[2010]26号),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检查各实验室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及时补充更新。
2.我处已对教学实验室中的危险气体罐进行调查,有安全隐患的将加装安全柜,各学院自行组织对科研实验室危险气体罐加装安全柜,开展危险气体和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学院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重点加强对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明确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名单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我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