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内务整理
假期未开放的实验室,新学期使用前全面清扫卫生、充分通风换气;对仪器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校准;准备好满足教学和科研需求的实验耗材,维护补充个人防护物品与应急物资,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二、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
1.实验室水电和通风安全。检查电线,确保无私拉乱接、电线裸露、电线板串接、用电超负荷、线路松动老化等现象;检查水槽、地漏及下水道通畅情况,水龙头、上下水管有无破损,冷却冷凝系统各类连接管有无老化破损现象;检查实验室通风设施,确保运行正常。
2.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及线路,避免突然通电或长时间运行造成设备设施损坏;重点检查高温高压、大型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护措施,年检记录是否完整。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对照库存清单,检查台账,逐项清点,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确保帐物一致、存放有序、标签清晰;清点实验室积存的废弃物,做好分类收集,及时送处。
4.实验室气瓶安全。检查气瓶有效期、使用状态、通风情况、安全阀、报警器等,确保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对潜在隐患及时做好妥善处理。
5.实验室消防安全技防设施。检查实验室喷淋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疏散通道不畅、杂物堆积等安全隐患;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正常运行,消防安全指示标识清晰有效。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于9月6日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后续将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教务处 科技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