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结合校发《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西科党办发〔2023〕14号)文件要求,坚决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4月28日由副校长曹明带队,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及校内外专家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学校临潼校区本科教学实验室和雁塔校区科研、研究生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现场,曹明副校长详细了解各实验室使用情况,特别强调严格落实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实验室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内具体标准逐项展开核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到责任明确到人,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各学院(部)、重点科研机构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及时完成整改,切实杜绝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