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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2-02-2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处首次岗位聘用工作,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首次岗位聘用办法》(西科党办发【2010】15号)和《西安科技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党发【201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先入轨、后完善、整体启动、配套推进”的工作程序,坚持平稳过渡与逐步完善相结合、因事设岗与促进人才成长相结合、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不同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岗,做到事岗相宜,岗人相适,不断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使现有在岗正式工作人员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健全完善人事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

二、聘任组织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完成,我处成立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岗位聘任相关政策制定和协调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王贵荣

副组长:尚长春

成员:李天良,张旭东,赵天鹏,柴钰。

三、岗位设置

根据我处实际情况,共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实验)、工勤技术岗等三大类,有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管理岗数量

总计

处级正职

处级副职

科级正职

科级副职

科员

办事员

人数

8

1

3

4

专业技术岗(实验)结构比例和数量

总计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人数

7

1

1

1

1

1

1

1

比例

2

4

4

3

4

3

5

5

工勤技能岗数量

总计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其它

人数

16

1

15

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四、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在全处范围内公布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岗位说明书。

2.个人申报。应聘人员填写聘用申请表,提供个人简历和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将相关材料于2010年12月13日前交至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主楼B座904室)。

3.资格审查

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予以核实,进行资格审查。将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应聘人员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小组复审,管理岗位五至八级职员应聘人员报管理岗位聘用小组审查。

4.述职评议和岗位聘用。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在充分讨论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初步人员聘用方案。

5.公示。初步岗位聘用方案确定后,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和工作小组办公室门口、临潼校区工程训练中心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6.公示无异议后,将岗位聘用方案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审批聘用结果。

7.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岗位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聘用合同报组织部备案。

五、岗位考核

1、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和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以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结合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2.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记入档案。年度考核作为岗位异动、奖惩、工资晋升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再不称职应予解聘。聘期内出现1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下一聘期不得申请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

3.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本人如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六、工作要求

1.岗位聘用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把握岗位聘用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聘用质量。

2.专业技术岗位的四级、管理岗位的五至八级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二至三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其他各级岗位由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在限定的岗位数额内组织聘用。

3.兼任管理职务并且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后,按照其专业技术水平参照其管理岗位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4.其中新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聘用到同级岗位的初始等级。

5.新受聘的教职工在试用期满后,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经六个月考核后能胜任和履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聘用到初级一级岗位;

6.本实施细则所要求的成果和业绩,均应是近五年来所取得的,任现职不足五年的,以任现职以来的成果计算,任现职超过5年的,以近5年以来的成果计算。

7.如对聘岗方案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主楼B座904室),工作小组研究后三日内予以回复,如仍有异议,可提请学校岗位聘用监督委员会审议。

8.本细则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下载:

岗位说明书——工勤岗

岗位说明书——管理岗

岗位说明书——专业技术岗

岗位申请书——工勤岗

岗位申请书——管理岗

岗位申请书——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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