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函〔2014〕9号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秘发〔2014〕5号),为确保平安度过2014年清明节假期,切实加强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做到双人双锁,并严格规范使用手续,杜绝试剂药品泄露、流失等违规现象;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严禁乱排乱倒等现象;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做到关水、断电、断气、锁好门窗,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三、加强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
请各单位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大扫除及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以及整改措施于2014年4月3日12: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临潼校区行政楼214室)。
联系人:邓晓菲,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清明节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