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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1

实管发〔2011〕31号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申报2011年
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意识,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科教办发[2010]4号)规定,启动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为原则,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对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掌握独立思考、自主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为六个月,主要支持各类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能力、应用前景广阔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项目申报应以学生为主体,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组,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3.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位),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工作。指导教师由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应积极协助联系;
4.推荐学院应为学生开展项目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建立可行的保障机制,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完成。
三、申报对象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08、2009和2010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请者应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未曾受到学校红黄牌警示及其它处分(罚)。
四、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资助额度
本年度计划立项40项左右,学校对每个项目给予1000-2000元资助,具体金额、项目数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六、申报程序
1.11月14日前,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附件一),在教师指导下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并递交所在学院;
2.11月14日-16日,学院组织评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项目遴选,遴选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推荐名额分配:
①原则上每个理工科学院不得超过10项,不得低于4项,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可适当增加名额;
②文管法艺术类每个学院不得超过5项;
3.11月17日,各学院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三),并将推荐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214室),逾期不再受理;
4.11月下旬,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校级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5.11月下旬,学校将召开项目负责人会议,签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研究正式启动。
七、相关政策
1.对于获得立项资助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学生,学校将颁发结题证书,以资鼓励;
2.对于指导学生完成创新项目的教师,学校将补贴15个工作量,对指导学生获得突出成果的教师,将予以表彰;
3.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4.项目资助经费实报实销、专款专用。
未尽事宜,请致电83856290,联系人:张旭东 邓晓菲。
特此通知
附件一: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西安科技大学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为原则,是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从2009年开始启动,共资助学生创新项目46项,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一、目的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实施计划,带动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项目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① 我校传统优势学科方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托教师科研项目或研究方向,结合我校传统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进行技术改造或发明创造,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社会效益,能做出重大成果,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研究方向和项目;
② 学科竞赛方向。学生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结合挑战杯、大学生机械创新大赛、工程创新综合大赛、电工电子设计大赛、“三井化学杯”化工设计竞赛等国家级赛事,根据大赛主题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表现优异者推荐参加省部级和国家级学科竞赛。
例:2012年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大赛的主题为“幸福生活-今天和明天”,内容为休闲娱乐机械和家庭用机械的设计和制作。
③ 实用创新项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社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创新实验设计、实验仪器设备改造、工业技术改进、学科交叉创新等实用研究方向和内容,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研究等工作。
2.运行方式。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立项的运行方式,立项项目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项目立项三个月后进行中期审核,学生就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陈述,并接受专家质询;项目立项六个月后进行结题验收,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作出是否同意结题结论;
项目结题情况将于资助经费挂钩,未结题项目报销比例不得高于70%。
3.资助范围。主要面向我校在校本科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共资助40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0-2000元,实报实销。
四、项目管理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项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协调财务处等职能部门,为项目顺利完成提供支撑条件;
2.学院应积极协助参与项目的学生联系导师,为项目开展安排场地、协助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积极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学生是项目研究的主体,参与项目学生需处理好科研研究和理论学习的关系,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完成研究方案设计、组织讨论、材料购置、研究制作、总结报告、经费报销等环节,恪守求实求是、严谨务实的科学作风,杜绝抄袭、作弊等歪风邪气,确保研究质量。
4.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生的设计方案,组织学生开展研究工作,对学生进行指导和交流,为学生创新性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帮助学生完成研究工作,不得代学生进行研究,不得带学生从事危险工作,不得挪用学生研究经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科研精神和基本的科研能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5.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各级各类实验室要积极吸纳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活动,免费向参与项目学生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创新项目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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