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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我校实验室设置等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7

                                                  实管发〔20112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核实我校实验室设置等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优化实验资源配置,规范设备资产管理。学校决定对搬迁调整后实验中心(实验室)名称等信息重新核对。现将原有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功能室名称、面积、所处位置发给你们,希望各学院根据搬迁安置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根据以下原则规范实验体系设置工作。
实验室管理体系设置原则:
1、实验中心(实验室)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各学院下设实验中心;中心下设实验室;实验室由各功能室组成;
2、实验中心(实验室)名称在确定后,新购置的设备或配套设施纳入相应的实验管理体系内;
3、各学院(部)如需对各实验室进行增设、撤销、归并、更名等调整,必须经过内部认真讨论通过,并报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本次核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在附表上直接修改,修改后的实验室设置及名称确认表(纸件一式二份),需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1年9月18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临潼校区行政楼215室),并按下面的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
附件:各学院2010年实验室名称、位置及面积核对表
(本通知及附表已发至各学院OA邮箱)
联系电话:83856339,联系人:仝晓燕、李天良
电子邮箱:shiguanchu@oa.xust.cn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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