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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和防护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6

实管发〔2011〕25号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和防护措施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教学防护措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全校实验室危险物品保管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搬迁工作完成后,实验室摆布变化较大,请各学院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危险物品进行自查,核对危险化学品数量、保管方式、责任人等信息,改进实验室危险物品监管状态,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张贴悬挂警示标志;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配备防护眼镜、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具,化学类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全面加强防护工作,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

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汇总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物品登记表》、《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防护及应急设施登记表》,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于2011年9月2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临潼校区行政楼21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实验中心安全状态进行检查。

联系人:张旭东,邓晓菲

联系电话:029-83856290

附件一:《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物品登记表》

附件二:《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防护及应急设施登记表》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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