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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03

实管发〔2010〕54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科教办发〔2010〕4号),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实验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创新实验计划遵循重视学生兴趣、学生自主立项申报的原则,提倡各类能够切实巩固学生课堂知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具有可行性的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参与、主持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以3个月为宜,不得影响课程学习。

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与学校现有条件自行选题并组队申报,每个项目组不得超过5人,每名学生每届仅可主持或参加一项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后成员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项目管理

立项的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将得到1000-2000元的科研经费及部分实验条件和场地;团队应按照进度安排主动申请中期审核,未通过中期审核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审核。

四、申报程序

申请团队应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本通知,认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名;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确定立项名单。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4日,立项答辩及审批结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晓菲 电话:85583923

联系地址:雁塔校区教学主楼B座904室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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