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征集10-11-1学期实验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02

实管发〔2010〕52号

关于征集10-11-1学期实验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实验室开放化水平和设备利用率,根据教务处有关文件要求,我处决定面向全校征集实验选修课课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学院组织人员填写《2010-2011-1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首次开课的要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开设实验选修课申请表》,原则上每门课为1学分(16学时),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课时间及其他要求参照教务处《关于征集10-11-1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源的通知》执行。

实验选修课开设情况将纳入年底实验室考核的开放环节中,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申报,务必将汇总表于2010年9月10日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张旭东,邓晓菲

联系电话:85583923,83856290

E-mail:shiguanchu@oa.edu.cn

附件一:2010-2011-1学期实验选修课申报表

附件二:西安科技大学开设实验选修课申请表

附件三:关于征集10-11-1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9月3日

附件一:2010-2011-1学期实验选修课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西安科技大学开设实验选修课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三:

关于征集10-11-1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开设10-11-1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请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力量及学生、社会需求,确定开设课程名称,核定课程总学时(一般均为16学时,计1学分),落实任课教师、授课对象、选用教材及参考资料,并于9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公选课于第7周开课,第14周结束,第15周考核。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10节及周六1-6节。

要求:①任课教师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如为讲师或助教上课,请相关学院(部)说明原因;②在学期结束时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成绩;③上课期间要通过不同形式抽查学生到课情况并记录;④布置至少2次大作业或综合论文,并评定成绩。考核成绩按结业考试成绩占50%-60%,作业或论文占40%-50%的比例综合评定;⑤每个学院(部)至少开设两门选修课。

附:2010-2011-1学期公选课申报表

填表说明:授课对象栏填适合本课程学习的学生类别,如全校2(3)年级本科学生、全校工(理、管、文、法)类2(3)年级学生、***专业2(3)年级学生、电气信息类(地矿类、土建类、机械类、化工材料类等)2(3)年级学生等。

教务处

2010年8月30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版权所有: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