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发〔2009〕18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验室改革,加强实验队伍建设,鼓励先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将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是我校正式成立的实验室(中心)和正式在编职工均可参加评选,申请人或实验室近两年来未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工作量饱满(达到实验室人员额定工作量标准),且在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师生反映良好,符合《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相关条款要求。
1、每个学院(部)最多推荐1个实验室(中心)参加校级实验室先进集体评选;
2、各学院(部)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按该单位近两年在岗的专职实验人员的30%控制推荐名额上限;
3、挂靠学院(部)管理的全校公共实验室(如计算中心、电工电子训练中心、金工训练中心等),可按上述原则单列确定推荐名额;
4、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巨大贡献的教师,经征得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原推荐名额上限的基础上追加1个名额。
参加评选的个人或单位,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二)和《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三)及《推荐实验室或个人近两年编写教材、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登记表》(附件四)。并附近两年工作总结和先进事迹单行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本次推荐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实验室和个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验室建设工作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学校评审会,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于专家考察中实验室建设水平较差、教学效果不好的单位或者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察结束后,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形成最终评审意见,报学校审核。
各学院(部)将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与11月30日前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到shiguanchu@oa.xust.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85583923(雁塔校区) 83856290(临潼校区)
附件一: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四:推荐实验室或个人近两年编写教材、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