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发〔2009〕14号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教高[2007]1号)精神,进一步调动我校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实验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实验计划遵循重视学生兴趣、学生自主立项申报的原则,提倡各类能够切实巩固学生课堂知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具有可行性的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参与、主持创新实验计划,学生应组队立项,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在正式申报之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每名学生每学期仅可申报或主持一项创新实验计划。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与学校现有条件自行选题。项目研究期限以3个月以内较为合适,学生完成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不得影响本学期课程学习,宜利用课余时间进行。
每项确定立项的创新实验计划将得到1000-2000元的科研经费,及相应的实验条件和场地,应在导师指导下合理使用。团队应按照进度安排主动申请中期审核,未通过中期审核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审核。
申请团队应在实验管理处网站下载本通知,认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所在院系审批,学校专家组将对通过院系审批的申请进行立项答辩,最后由校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立项答辩及审批结果将另行通知。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